植物生長調節劑之於茶葉,就如同塑化劑之於食品添加物一樣,法規上是不得使用的(但植物生長調解劑可使用於他類農作物)。因此在自行送檢或廠商所提供的農藥殘留檢驗報告中,均無法判斷出您所購買的茶葉商品,是否有植物生長調節劑的使用即殘留。除非檢驗人員特別留意,有發現異常的儀器訊號,再進一步比對,才有機會發現是否有其他違法的內含物質,否則農藥殘留檢驗報告只能針對其檢驗項目進行監測,不肖的生產者或製造者,倘若使用不在農藥殘留檢驗表列的化學農藥,則檢驗公司(如SGS)根本無法保證該項送檢的茶葉(或其他農產品、加工食品)是否含有違法的農藥(添加物)使用,更別說送檢樣本與流通商品是否出自同樣的母體這個問題。
日前發生在南投的農民暴斃事件,雖然目前還不能證實催芽劑為元凶,但是可以看出催芽劑在農業栽培上的使用問題。梨、桃、葡萄、蘋果、草莓等水果栽培業使用催芽劑已屢見不鮮,其中以「勃激素(激勃素)」(GIBBERELLIN)的適用作物較為廣泛。下表為衛生署公告關於勃激素的殘留農藥容許量,在過去我們曾提及植物生長調節劑是不得使用於茶葉栽培上,所以下表很合理的也不會有茶葉類的殘留容許量。
國際普通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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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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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物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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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許量
(pp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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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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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bberellic ac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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勃激素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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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葉菜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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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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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長調節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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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bberellic ac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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勃激素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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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漿果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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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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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長調節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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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bberellic ac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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勃激素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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芹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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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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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長調節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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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ibberellic aci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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勃激素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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梨果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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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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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長調節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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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們所吃的、所喝的都是在這樣的農業生產方式下獲得,那麼現代人會有這麼多疾病與癌症纏身,也算是理所當然了...
作物在合理的栽培方式下,產量不及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方式來得多,導致合理栽培的農作物市場價格競爭力較低。當農產品的市場價格無法提升,原物料又持續上漲的情況下,農人唯有追求高產量以獲得足夠的利潤維生,於是便投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懷抱。短期內,產銷鏈會有一個看似美好的平衡,但最終受害的還是無知的消費者,還有被破壞的農業環境。
作物在合理的栽培方式下,產量不及使用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方式來得多,導致合理栽培的農作物市場價格競爭力較低。當農產品的市場價格無法提升,原物料又持續上漲的情況下,農人唯有追求高產量以獲得足夠的利潤維生,於是便投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懷抱。短期內,產銷鏈會有一個看似美好的平衡,但最終受害的還是無知的消費者,還有被破壞的農業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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